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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食醋生产企业应建立追溯体系

发布时间:1617953166 点击量:1105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饮食健康一直都是我们最关心的一个话题。那么,像调味品的安全与否,是否也可以通过科技手段来掌控他的安全性呢?小编重点给大家介绍下。

中新网4月9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9日发布通知称,为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征求意见稿要求,酱油和食醋产品应当真实合法标注食品标识,在标签醒目位置清晰标注“酱油”“食醋”等标准规定名称,准确标注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酱油生产使用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应当标注“转基因大豆加工品”或“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字样。不符合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

 

原生产“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企业,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对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必要时重新组织现场核查,依法依规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鼓励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管理,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研发创新,制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高品质的酱油和食醋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研发生产低盐酱油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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